联系电话: 0757-82100365
兴耀东方品牌教育集团
当前位置:首页 > 校园快讯 > 通知公告
校园图库
热门推荐
致家长一封信:电动车安全出行倡议书
2021-11-16 阅读次数:6675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  您好! 近年来,电动车已成为大众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,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使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致使交通事故频发。未佩戴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,这种行为十分危险,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,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。

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,为此,我们郑重倡议:
一、学校将摩电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必学内容,请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。学校会将家长、教职工摩电交通违法现象纳入班级日常量化考核。

二、购买电动车后,请您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,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,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子女上放学时,大人与小孩要佩戴安全头盔,系好安全扣。不骑行超标的电动车,不改装电动车。请监管好自己的子女,禁止未满16周岁人员驾使电动自行车。

三、安全行驶的要求: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,最高时速不超过15km/小时,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行驶,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,黄灯不抢行。夜间行使要开灯,转弯、变道、停车时做到前后观望,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或鸣喇叭,切记猛打方向。电动车需要超车时,要注意观察周边的行人和车辆,选择最合适的时机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超车。骑电动车自行车时要与大车保持安全距离。

四、酒后骑电动车是不安全的,醉酒骑电动车还是违法行为。骑车途中遇有来电,需要接电话,必须将车停在安全地带方可接听。

五、电动车安全充电不容忽视。不要在楼梯间、过道内、房间或公用楼道、安全出口附近为电瓶车充电;不要彻夜给电动车充电,充满电后要及时拔掉。

六、家长接送孩子时做到即停即走,严禁在学校周边道路长时间停留;按规范停车,禁止在其他车道停车,禁止在校门口的黄线方格内停车。禁止逆行!

七、请不要单手骑电动车。横穿马路时,要下车推行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。

“安全出行,人人有责”。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,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摒弃交通陋习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助力文明城市建设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1月16日  

网站首页 | 集团概况 | 党建工作 | 集团荣誉 | 校园快讯 | 校园图库 | 校园视频 | 招生招聘 | 安全教育 | 联系方式
兴耀东方品牌教育集团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村
电话:0757-82100365
版权所有©兴耀东方品牌教育集团 粤ICP备19028034号-1 技术支持:佛山网络公司

微信公众号